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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东莞商标分类注册和全类注册的差别是什么?
  为什么要实行商标分类注册?如果企业想让自己的商标在多个类别实现跨类保护,就必须在多个类别分别注册。商标实行分类注册。注册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500多个类似群组、上万种商品与服务中,每一个注册商标只能包括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做出最佳的指定商品与服务选择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工作,最好在注册前先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注册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必要性商标注册,即商标注册的类别要涵盖企业已涉足的所有领域,从而确保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享有完整的商标权;  第二,拓展性商标注册。对于那些规模较大、发展势头较好,且有一定雄心的企业,商标注册还应拓展到一些本企业未来很可能涉足的领域,尤其是一些相对比较热门的领域。比如企业现在只做餐饮服务,但可以将商标注册拓展到食品类、酒类等;  第三,全类注册,即在所有类别上覆盖式注册,不给他人留有注册空间。对于那些知名度很高或者品牌运作力度较大的企业,自己的品牌已经或将要投入巨额的广告宣传,或者设计标识花费巨大的,为进一步突出该品牌的显著性乃至独享该品牌的无形效益,应着重考虑进行商标全类注册。  第四,防御性商标注册。为了避免因他人使用或注册近似的商标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如他人“搭便车”导致本企业商标淡化或使本企业的商标受到丑化等,企业还应率先进行防范性注册。比如,一个用于食品的好名称,就要防止他人将其用作“马桶、卫生洁具”之类的商标,而避免上述情形发生的最好办法,就是自己率先将该商标注册于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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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商家应对商标恶意抢注的良策!
  当前,市场上仍然存在不少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那么,对于企业,或者商标权利人来讲,应如何防止商标被抢注?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何认定?商标被抢注后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无疑是非常有必要搞清楚的。  企业如何防止抢注商标?  1、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  之所以发生被抢注的现象,企业商家维权意识淡漠当属第一主因。一方面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  2、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  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以“娃哈哈”商标为例,娃哈哈集团除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类别上注册“娃哈哈”商标外,还将“娃哈哈”商标在其它多个类别上注册。同时,还将易与“娃哈哈”混淆的“哈娃哈”“哈哈娃”等商标分别进行了注册。  3、加强市场监测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或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其实很多商标能注册成功和权利人不及时提出异议有关。  4、申请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如前述)。即权利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自己的权利,可在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评委申请撤销。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如何认定?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被抢注后该怎么办?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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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东莞商标变更不注意!一场辛苦为谁忙?
东莞市有不少企业嫌麻烦费事,在发生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在东莞商标注册预留号码不用时,忽视了依法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工作,该做的不去做,结果酿成了“大祸”,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其实啊,拿到东莞商标注册证书也只是商标运营的第一步,而对商标的细节管理则决定商标是否能够长久的运营下去,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东莞商标变更的重要性。一、东莞商标变更的重要性一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间大概是一年半左右,如果遇到其他情况则需要几年以上的时间;商标是每十年进行一次续期,商标流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有的申请人在期间可能就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成了空号。或者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商标注册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此刻,潜在的危机早已形成。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二、如果不注意东莞商标变更所造成的致命影响1.严重影响商标转让、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除相关法律规定外,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2.导致商标会被别人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从字面上看,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100%撤销该商标。3.企业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会受影响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一家3c数码公司要进驻某商城,3c数码公司早期地址有做更改,并没有做商标地址变更,核对时发现信息不一致,导致一系列计划、推广无法进行,大半年业绩下滑,因为商标地址变更时间为5-7个月左右。4.影响企业办理质押业务审批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5.影响商标办理续展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续期,办理续期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在东莞商标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只能“让”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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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东莞商标转让公证所需资料问题
a:link{color:#F00;}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5、东莞注册商标证书、东莞商标转让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册商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定。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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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东莞商标注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a:link{color:#F00;}东莞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东莞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东莞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东莞商标注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注册商标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如果您没有注册商标的经验,本身又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劝您还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帮忙,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将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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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小细节
  据商标局统计,国家的商标审核,注册通过率还不到百分之六十,一大堆的商标都被驳回了,大多数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些细节!具体是哪些细节是需要我们避免的呢?  细节一,商标的形式可以是汉字、拼音、英文、图形、声音,或者是他们之间的任意组合。就有很多的申请人存在误解,觉得注册商标就需要添加图形,那就是LOGO。然而并不是一定要添加的,反之很可能会被驳回来。原因呢?图形元素是很难进行精准的查询的,所以很有可能出现相似的,这个很难避免,还会导致和图形组合一起的商标一同被驳回。  为了避免,可以选择注册一个文字标识,再注册一个图形标识,在图形被驳回的时候,文字没被驳回还是可以使用的。  细节二,包含有拼音注释,在注册图形的时候,图形上会带有英文或者拼音在一起,在图形里不显眼,但是也会因此导致图形商标没法通过的。  为了避免可以选择舍弃,不要因小失大。  细节三,商标的汉字使用不规范。尤其是在图形商标里面,就是对字体进行艺术化,形成logo以及商标,在艺术字体里面不能出现有错别字体,尤其是缺少笔画,一样会导致无法通过的。  为了避免,在设计字体的时候要保证汉字的“正确”性!  细节四,不规范使用成语,有很多的企业商家使用一些成语广告来做商标,就比如某摩托车广告语“骑乐无穷”,作为一个广告语而言让人确实多少有些味道,但是如果是注册商标的话是无法通过的,会被驳回。  为了避免还是不要使用这样的“成语”来作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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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东莞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是商标申请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做好这一步可以让我们的事半功倍。商标查询是非常专业的,靠系统去查是远远不够的,就像用114sb查询,它会出具商标查询报告,但是你最好是请教一下这方面的人士。了解自己商标注册成功率。完善自己的商标注册计划,避免浪费时间浪费财力。  提交商标申请  申请商标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商标的申请也会不同。  ⒈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⒉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⒊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⒋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⒌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商标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的内容是:申请文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  审查的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商标实质审查东莞商标注册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经过3个月的商标公告,无异议后颁发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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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国际化商标注册的进程加快
  中国企业国际化商标注册的进程加快,证明商标的注册也越来越重视,所以在东莞注册公司运营的也应该重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在官方网站发布2016年知识产权申请服务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WIPO国际商标申请服务即马德里体系的需求增长了7.2%,申请量达52550件。在排名前15的国家中,中国在2016年的增速最快,增长达68.6%。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表示,在这个相互关联的知识型全球经济中,创作者和创新者越来越依赖知识产权,以促进和保护其全球竞争优势。他说:“很大一部分国际专利和商标申请增长的背后是中国申请人,正值该国推进从‘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创造’的进程之际,他们在企业国际化上迈出了一大步。”  申请量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德国、法国、中国和瑞士。计算机和电子是国际申请中指定最多的类别,占总量的9.4%,其次是商业服务(7.6%)和技术服务(6%)。  在马德里商标申请量排名前15的国家中,中国在2016年的增速最快,其次是俄罗斯(增长32.7%)、意大利(增长14.4%)。这说明随着我国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中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受投资者关注的市场,对国外企业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在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可以用来注册商标的资源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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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东莞专利申请的好处
  专利申请好处能够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好的专利足以令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说,专利能够带给我们如下功能:  1.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专利产品。因此,专利有很重要的占领和保护市场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关贸总协定中制定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后更加突出了。它把对专利的保护与国际间的贸易相挂钩,强化了对专利的保护力度。例如某复印公司,因其XEPOX914型复印机有专利保护,10年内其复印机销售额提高了20倍,利润提高了17倍。  2.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技术一旦申请专利,无论这项技术通过发表论文,还是参加学术会议或展示会,或以其它方式的公开,均是在法律保护下的公开,任何人即使通过上述途径学会或掌握了这项技术,在这项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也不能随便使用。例如:某研究所研制的SINCEII仿真器,很快就有20家仿制,由于没申请专利,没有办法限制人家仿制,后来该所重新研究成功SINCEII仿真器,在投放市场之前,申请了专利,获得了法律保护,有效地防止他人的模仿行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需要专利保护,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需要专利保护,因为技术含量低的产品更容易被模仿,企业应予重视。  3.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  纯技术一旦被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一项纯技术不能成为工业产权(技术秘密除外)。因此,技术发明只有申请专利,并经专利局审查后,授予专利权,才能变成国际公认的无形资产。例如,扬子电冰箱厂与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合资成立“安微博西扬制冷有限公司”。其中扬子电冰箱厂以其25项冰箱、冰柜的专利权入股,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近48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4万,得到德国西门子、博世公司的认可。  4.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  虽然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应当在国内没有公开制造、销售、使用过,但由于事后要取得相应的有效证据相当困难,因此,存在他人将你们已经公开的产品(或技术)拿去申请并获得有效专利的可能,甚至倒过来追究你们的侵权责任,到时只有哑巴吃黄莲的份了。  5.专利宣传效果好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例如科龙公司和美的公司申请了几百件专利,在其部分专利产品打上"CNZL*******号"标志,市场声誉很好。  6.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在展览会上,专利权好比是新产品的“出生证”,谁拥有该“出生证”,谁就拥有了该产品作为专利产品展示的权利。否则,随时有被责令撤下展示物品的危机,甚至会被取消参展资格(大型会展一般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如广交会上就施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因此,参展企业对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应当及时申请专利,对由供货商完成研发的新产品则建议其申请专利后再组织参展。  当然,除了以上所述的好处,还有专利一般还作为企业上市和企业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等等。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专利要运用的好的话,专利对企业的作用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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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缩减商标审查时间
  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充分发挥品牌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改革力度,明确改革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标审查体制机制,聚焦国际领先水平,促进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有效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量高速增长的态势,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业务周期。在2017年底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9个月压缩到8个月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2个月压缩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由6个月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  二、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体制机制  (一)加快建设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成规模化审查能力基础上,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8年4月形成实际审查能力。同时,根据商标申请量增长实际,统筹增设2至3个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根据承担的审查任务,适度扩大规模和人员数量。  (二)提升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水平。加快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申请设置审批,将原来的集中审批改为随申请随审批。开通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网上申请权限,增设个人网上申请自助终端,扩展受理商标业务范围。安排人员指导当事人提交网上申请,增加商标业务流程信息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打印发放等功能,提供商标业务咨询,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强对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审查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审查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商标工作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实现对审查人员、审查内容的双随机抽检。加强审查标准、工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参加的审查业务会议,共同研究商标审查业务重大问题,确保审查标准执行一致。  三、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四)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加大扫描录入、书式审查等前期处理能力,优化流程环节,强化节点管控,量化目标任务。2018年上半年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缩短发放时间。  (五)缩短商标检索盲期。调配增加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式审查能力,按实质审查工作比例,充实形式审查工作人员,调整优化形式审查工作流程,明显缩短外网检索盲期。  (六)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整合精简现有400多种商标书式,推动商标业务发文逐步由纸质邮寄转化成电子发放。加快推进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提高流程信息透明度,开通短信和邮件提示功能,取代和优化部分纸质发文功能。  (七)提高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效率。继续发挥商标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分配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承担变更、转让、续展审查任务。规范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提升网上申请占比。  (八)推进商标审查工作独任制。根据商标申请量的增长,适度扩充实质审查人员数量,加强独任审查人员培养,优化独任资格考核,扩大独任审查员规模。加快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能力建设,缩短商标实质审查周期。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水平  (九)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申请全程电子化。在已经实施商标电子公告的基础上,2017年底实现商标初步审定后一周内刊发初审公告,自申请到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周期整体缩短1至2个月。加快商标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工作,同时推动商标评审、异议、撤销三年不使用等网上申请建设规划立项工作,2019年完成商标公共服务的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十)提升商标审查智能化水平。继续完善、优化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提高审查系统稳定性及运行速度,为保障审查效率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商标案例数据库,便于查阅检索历史资料。建立智能审查辅助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全文检索等先进技术手段,辅助生成审查审理意见。探索图形商标智能化检索技术,研究通过图像识别、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商标审查检索结果,提升商标图形检索质量和效能。  五、推动法律修改,夯实改革基础  (十一)研究简化商标申请受理条件和审查事项。论证取消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简化申请材料。论证补正、缴费环节后置,便于受理通知书先行发放。论证取消相对理由审查的可行性。  (十二)论证改革商标异议和评审程序。研究将异议申请的法定期限由3个月缩短到2个月,将补充证据期限由3个月缩短到2个月,压缩商标确权周期。  (十三)探索增强注册商标的使用义务。论证建立依职权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的制度,增加商标权利人在注册后一定时间内及续展时提供使用证据的义务,杜绝商标囤积情况和为买卖而注册商标。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  (十四)加大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发挥总局门户网站、中国商标网普法宣传功能。建立商标法律普及宣传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商标法律宣传”行动。积极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专题活动。发布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  (十五)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强与电商平台、实体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认识商标文书的法律意义,避免给商标申请人增加额外义务,回应利益相关方对商标文书的正常诉求。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对商标工作的积极作用,促使其正确引导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工作的认识和商标申请的预期,进一步提高商标代理的质量和水平,减少商标申请补正、不予受理、驳回及被提起异议的概率,增加商标申请人的满意度。  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成效  (十六)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思想引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理解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体制机制、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工商总局商标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全面协调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十八)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商标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支持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十九)及时保障经费。适应改革任务需求,加强商标业务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适度调整商标申请单件成本,按年度审查数量和质量及时核算拨付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经费。  (二十)建设人才队伍。努力推进商标审查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调整充实审查审理人员力量。支持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工作。开展总局相关司局与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强化商标辅助人员的长效管理和培训。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落到实处,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诉求,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抓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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